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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
发表时间:2016-05-24
 

各基层党组织:

2016届毕业生离校在即,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程序安排

1、根据毕业生离校时间安排,各支部抓紧开始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,填写《北京城市学院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》(填表时,将转到京内、京外的分开,京外单位包括:外省市;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单位,如中科院、社科院;军队、银行、铁路、民航等系统的单位;本校升学或工作的毕业生在登记表中注明),在领取介绍信之前,将电子版发送到zuzhibu@bcu.edu.cn邮箱,待转出工作完成向组织部提交介绍信时一并提交纸质版登记表,此时的登记表若有变化再次提交电子版。

2、各支部在完成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并将电子版《北京城市学院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》发送至组织部邮箱后,尽快到党委组织部领取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。

3、学部党支部根据毕业生提供的转入党组织名称,认真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,交学生党员本人办理组织关系转出。

二、注意事项

1、各支部务必加强毕业生党员的组织观念、党员意识教育,要求毕业生党员向接收方党组织确认介绍信抬头的名称,介绍信要认真填写,一经开出不再无故换发新介绍信。

2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名称(登记表“转入党组织名称”)的写法:京外的须为县(市、区)级以上或相应级别的党委;京内的为区县、街道、乡镇或相应级别党委。

3、《北京城市学院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》所填信息务必全面准确。

4、教育毕业生党员及时将介绍信交接收方党组织,错过有效期或丢失由本人负责。

5、鉴于今年以来多次开展的对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强化管理,我们也要求各党支部认真强化此项工作。介绍信的回执联一定要及时返回学校,遇特殊情况,支部要做不懈的努力。

6、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在毕业离校时均应转出。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考研的毕业生党员,可将组织关系随同学生档案、户口等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或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(劳动)服务机构(即各地人才交流中心)党组织。

7、根据北京市教育工委最新通知精神,对于计划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组织关系暂不转出保留在学校的,毕业生党员所在支部向组织部提交情况说明,领取和填报《毕业生党员出国(境)留学保留组织关系申请(审批)表》。

8、各支部要在年底前结束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,并将按要求粘贴好的介绍信存根和回执如数交党委组织部,有没使用的介绍信也一并交回。。

9、党委组织部此项工作联系人曹晓光,联系电话62320971,教一楼415。

党委组织部

2016年5月23日

附件:北京城市学院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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