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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城市学院(1155)考点考生须知
供稿单位: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:2023年12月19日 09:51 文章阅读数:

202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在足彩14场胜平负推荐考点将于2023年12月23日-24日举行。为了确保考试的平稳进行,保证所有考生顺利完成考试,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按要求参加考试。

一、考场安排

1.北京城市学院(1155)考点位于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(顺义区?燕路杨镇段26号),考生一律持准考证从足彩14场胜平负推荐南门进入,非本校车辆不允许进入校园。

2.本考点考场均设在1号教学楼,考生入校后不可随意走动,务必根据沿途指引路牌直达考场楼。

3.考场教室号及座位号查询

考生进入《1155考点考场及座位号查询》系统(点击进入),输入“姓名”和“身份证号”查询自己所在考场号、座位号及考场位置。因考生进入考场楼前需寄存手机,请考生务必牢记考场号及座位号。

注意:12月22日18:00后,考生可持本人身份证与准考证由足彩14场胜平负推荐南门通过面部扫描验证进入校园,提前熟悉考场楼路线,但考场楼不可进入。

考点平面图

二、考试流程及相关要求

根据教育部要求,今年研考入场新增智能安检门检查环节,考生只准携带准考证、有效身份证件及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进入考场楼,严禁考生携带各类电子通讯工具(如手机、智能手表等智能穿戴设备)等物品进入考场楼。手机、背包等物品需在考场楼前指定地点存放,建议考生在考试当天不携带电子通讯工具,不携带钥匙、磁卡、打火机、金属手镯、戒指、项链等物品,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、鞋帽、发卡等,避免反复安检,影响正常入场考试。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,考生因个人原因导致入场延误由本人负责。

进入考场流程

1.入校

考生手持本人身份证与准考证,通过门口面部扫描验证身份后步行进入校园。入校后沿指示路标,在安保人员指引下,步行直达1号教学楼。

2.寄存物品

进入考场楼前,考生需在1号教学楼南侧指定地点寄存物品并领取物品寄存号牌。除准考证、有效身份证件及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外,其余物品均需寄存。考生在寄存手机前请再次确认自己的考场号、座位号及考场位置,并关闭手机。寄存号牌请妥善保存,上午及下午考试结束后,考生凭寄存号牌领取个人物品。

考生物品寄存处开放时间:23日及24日6:50-18:00。请考生在当天考试全部结束后及时领取个人物品。

3.安全检查

上午7:00起,下午12:50起允许考生进入考试楼。考生根据现场指引分别排队从1号教学楼南门或西北门进入考试楼。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禁止进入考场。

进入考试楼需通过安全检查。请考生耐心排队,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指示依次通过安全门检查,检查异常的考生将由工作人员进行复查,对于在安全检查中查出携带通讯工具、电子设备等违规物品的考生,将按要求记录备案。

4.进入考场

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和准考证,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、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。

除了《准考证》上招生单位说明栏中注明可使用计算器的考试科目外,考生在其他科目一律不得携带、使用计算器,否则按违规处理。

5.考试

考生按照监考老师指令进行考试。考试结束前半小时,考生可以提前交卷,考试结束前15分钟,考试停止提前交卷。考试结束,考生须按监考老师要求在座位等待监考老师收取并清点试卷,监考老师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。

6.离开考场

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可在考场楼内逗留,请及时离开考场楼。每场考试结束后,在下场考试入场前,考场采取封闭管理,考生不可返回考场,请考生离开考场时携带好本人物品。

特别说明:如有因身体特殊情况(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、金属牙具、使用助听器、孕妇等)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;及有身体残疾等原因进出考场或参加考试有困难,需特殊帮助的考生,请务必于12月21日下午16:00前向本考点提交需求特殊帮助申请(须明确考生姓名、身份证号、联系电话、本人特殊情况说明及需求帮助内容)和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(须有官方机构盖章或提供官方制式材料)。提交方式:将申请附考生本人身份证拍照,与相关证明材料一起发至邮箱:yjszs@bcu.edu.cn。并在考试当天携带纸质版材料以备查验。

三、休息及用餐

1.上午考试结束后请考生带好身份证、准考证离开考场,下午入场需重新通过安全检查及身份查验。

2.考生可按指示路标前往学生食堂休息,学生食堂用餐支持微信支付。

3.上午考试结束后离开考点的考生请注意时间,以免耽误下午入场考试。

四、考场规则

1.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,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,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。

2.考生凭本人《准考证》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。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(考试封闭管理区域),进入考点后,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,不得在考场外逗留,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、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,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考点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。

3.考生只准携带考试规定以内的考试用品,如黑色字迹签字笔,以及铅笔、橡皮、绘图仪器等,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。不得携带任何书刊、报纸、稿纸、图片、资料、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(如手机、智能手表、智能眼镜和照相、扫描等设备)或者有存储、编程、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、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。

4.考生入场后,对号入座,将《准考证》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。《准考证》正、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。考生领到答题卡、答题纸、试卷后,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、考生编号等信息,按照要求粘贴条形码等。凡漏贴条形码,漏填(涂)、错填(涂)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,责任由考生自负。遇试卷、答题卡、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、漏印、重印、缺页等问题,可举手询问;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,不得向监考员询问。

5.开考信号发出后,考生方可开始答题。

6.开考15分钟后,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。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,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,也不得在考点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。

7.考生应当在答题卡、答题纸规定的区域答题。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,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,不得在答卷、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。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。

8.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,不准吸烟,不准喧哗,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做暗号,不准夹带、旁窥、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,不准传抄试题、答案或者交换试卷、答题卡、答题纸,不准将试卷、答卷、答题卡、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。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、用品等。

9.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。

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,由监考员逐一收取。自命题科目,由考生将试卷、答题卡、答题纸(或者答卷)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签字。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,方可逐一离开考场。

10.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,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,有违纪、作弊等行为的,将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以及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进行处理,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;涉嫌违法的,移送司法机关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等追究法律责任。

五、常见违纪及作弊行为提醒

1.携带手机且未按要求放置在指定位置。考试开始后,无论开机与否,均按违规处理。

2.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,包括草稿纸、涂改液、修正带、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或者有存储、编程、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等。

3.在准考证上抄题、验算或者乱涂乱画等。

4.在考试时间外答题。开考信号发出后,考生方可开始答题;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。

5.草稿纸带出考场。按照规定,试题、答题卡(纸)和草稿纸均不准带走。

请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,诚信考试,拒绝作弊。同时提醒广大考生不要相信不法分子的蛊惑,不要尝试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;不要找“枪手”替考,也不要充当“枪手”替他人应考。违者将受到法律制裁。

【联系方式】

院校代码:11418

报考点代码:1155

单位名称:北京城市学院

联系部门: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

咨询电话:010-62321818

微信公众号:APPLY_TO_BCU(请关注“北京城市学院招考资讯”官方微信平台)

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举报电话:010-82837135

 

【报考点考试地址】北京市顺义区木燕路杨镇段26号

 

1.乘坐地铁路线

从北京各车站均可乘坐地铁换乘至地铁15号线到“俸伯”站下车,从C2口出,向东步行10米至地铁“俸伯”站,换乘公共汽车顺55路至终点“北京城市学院”站,下车即到学校南门。

2.自驾车路线(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):请成功关注下方“北京城市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”后,点击交流平台→顺义校区,将为您开始路线导航。